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期字[2007]257号文的通知精神及要求,我公司已启动开户实名制和影像资料的采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1. 凡未办理实名制开户和影像资料的投资者于2008年5月31日前尽快到我公司及指定处办理实名制开户和影像资料采集工作。
2. 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指定代理人的,指定代理人需带好身份证共同前往。
3. 法人需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指定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指定委托人和代理人需带好身份证共同前往。
4. 未能在2008年5月31日前办理实名制开户和影像资料采集的投资者,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通知要求限制开仓。
5. 具体相关内容及通知可通过本网站或相关官方网站查阅。
联系方式:
总部 上海市浦东松林路300号期货大厦12层 电话: 021-68402797
济南营业部 济南市舜耕路28号舜华园A-701 电话: 0531-82628281
大连办事处 大连市大连商品交易所东区318室 电话: 0411-84806759
上海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