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文 件
上金司字(2008)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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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实名制工作应急预案
公司各部门、济南营业部:
按照证监会《关于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监局开户实名制要求,根据我公司开户实名制进展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自2008年6月1日起,对不符合证监会实名制要求的投资者,公司限制其开仓权限,投资者只能平仓,不能再开新仓。
2、对不符合证监会实名制要求的投资者(名单附后),业务团队、交易部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解释、继续补证工作,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投资者,应想方设法进一步联系,直到彻底解决为止。
3、交易部、业务团队工作人员在接受投资者有关实名制工作咨询时,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安抚投资者情绪。公司指定常小军(电话:021-68400859 13661432886)、高雯瑾(电话:021-68402797 13816026270)负责实名制工作来信来访的接待。
4、从6月1日起,投资者申请恢复使用休眠账户的,应填写书面申请。个人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开户合同等材料,法人投资者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户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开户合同等材料。期货公司应当严格审核投资者申请材料,待账户符合保证金安全存管和开户实名制等要求后方可办理激活手续。持有休眠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直接对原有账户申请销户。
总之,公司所有业务人员在实名制工作最后时刻要坚守岗位,加强戒备,耐心细致的做好投资者的说服劝导工作,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保证实名制工作平稳过渡。
抄报上海证监局
上海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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